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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岗位增聘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3日 08:45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医大〔2021〕68号)、《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仁〔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年度岗位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增聘范围

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年度增聘对象

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30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达到管理职员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

(二)达到工勤技能岗位晋升条件的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下);

(三)新进校人员达到申报高一级竞聘条件的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

(四)转岗人员;

(五)退休前1年(2023年6月30日前退休)达到申报高一级竞聘条件的人员(年限计算至退休前)。

三、相关说明

增聘对象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需有相应岗位空缺(以2022年6月30日数据为准)。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温州医科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仁〔2021〕20号)及各学院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聘用程序

(一)11月7日前,个人申报。教职工按照聘用条件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

(二)11月11日前,资格审查。学校和学院、部门两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分别以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标准为准。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由各党委出具。

(三)11月15日前,材料公示。学校和学院、部门在评审前需公示相应岗位的申报材料。

(四)11月30日前,组织评聘。学校和学院、部门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提出拟聘意见,并将拟聘结果汇总表报学校。

(五)学校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方案。

(六)拟聘方案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材料报送要求

教职工根据现聘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类别等级岗位,对应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并于11月7日前将材料交至7A119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报相关材料按《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要求》(附件7)上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  邵微微

联系电话:85773767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已下载35次

附件2:岗位聘用申报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 已下载5次

附件3-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1.doc 已下载4次

附件3-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2(适用于申报专技四、七、十、十二、十三级岗位).doc 已下载4次

附件4: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已下载9次

附件5: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已下载0次

附件6:各类岗位申报+结果汇总表(管理、专技、工勤及各学院专技五级及以下结果汇总4个工作表).xls 已下载4次

附件7:专技岗位聘用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doc 已下载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