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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瓯江青年社科学者” 人选推荐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15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关于推荐2022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现启动2022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项(含)以上。

1.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下同)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1篇(含)以上(按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含)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被市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级(含)以上职能部门采纳1次(含)以上。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含)以上的社科基金项目或课题并已结项。

5.近五年累积开展基层宣讲(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宣讲等)50场次以上。

(三)其他条件。

已入选省“之江青年”培养计划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市社科联资格认定后,自动入选“瓯江青年”。申报人须承诺,加强团队合作,积极参加省、市社科联组织的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如一年内缺席二分之一以上活动,或不能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的培育要求,愿意接受除名处理。

三、评选申报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温州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表(附件1,纸质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包含目录),并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同仁楼7A119,联系人:邵微微,联系电话:85773767),电子文档发至rjxyzzr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部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1:瓯江青年申报表.doc 

附件2:瓯江青年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