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年薪制申请的通知
各学部(部门):
为进一步遴选优秀人才,盘活存量,激发现有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活力,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有教师(非年薪制)符合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层次条件的,可择优申请签订年薪制合同。经学校研究,现将2024年现有教师申请年薪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型与条件
(一)学术带头人
年龄45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浙江“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省部级社科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2)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3)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4)以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学术论文2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5)“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入选者;
3.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学者;海外著名高校的助理教授或海外知名大学的副教授,且以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3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学术论文3篇;
4. 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近五年单项技术转让费到账达到300万人民币及以上(技术及专利等需通过同行专家或第三方评估);
(二)学术骨干
年龄40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省部级社科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4)“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青年优秀人才入选者;
2. 优秀海内外博士(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二区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CNS子刊等标志性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
3. 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近五年单项技术转让费到账达到200万人民币及以上(技术及专利等需通过同行专家或第三方评估);
注:以上涉及的论文、项目、获奖等业绩均要求为近5年取得(业绩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第一作者要求排名第1位,通讯作者要求排名最后位;SCI收录论文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分区标准;国内期刊和出版社等级以学校最新定级名录为准。
二、申请与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各学院(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个人填写《年薪调整业绩考核论证报告书》(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综合论证、签订合同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按70%比例择优确定推荐人员,选拔5名以内学术带头人、10名以内学术骨干,上报校长办公会确定人员名单,签订年薪制合同。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和爱国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考察,择优推荐,于12月10日前提交《年薪调整业绩考核论证报告书》1份(党政双签)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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