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招聘|招聘67人|2023年浙江金华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公告2023-11-21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7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范围: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8.志愿为兰溪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且承诺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不含规培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1《2023年兰溪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11月30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 12月1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12月2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对紧缺的临床、医学影像诊断、放射技术、麻醉等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14日8:30-12月16日9: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产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
其他事项
1.招聘范围根据《2023年兰溪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自收自支单位。现为兰溪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报考前应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兰溪市域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录用前应解除与工作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3.年龄、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参保依据。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规培期)。如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在招聘单位服务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情形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5.本次招录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的,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来源|兰溪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