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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尊师重教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院温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2023年温州市优秀教师1人。

近五年已获过市尊重教育、尊重人才突出贡献个人,市“三优一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楷模),“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市中小学乡村教师、班主任年度人物等市级综合荣誉的,“省春蚕奖”“浙商证券红烛教师”、省师德楷模、省绿叶奖等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

二、评选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职尽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果显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事迹先进。近3年有承担仁济学院教学任务。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成效,曾获得院级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获奖日期截至本年6月30日),且近3年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

3.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三、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各学部(部门)可推荐温州市优秀教师1名参加学院联评。所在学部(部门)对推荐的教师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的“推荐单位意见”中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推荐对象须填写《温州市尊师重教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佐证资料。

个人材料(申报表)以“荣誉名称+姓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为文件名(如:优秀教师张某某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所有个人材料打包合成一个压缩文件,在7月6日(周四)前发送至rjxyzzrs@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同仁楼7A119室,联系人:邵微微,电话:85773767)。

学院确定推荐人选前,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人事部

2023年7月3日

 

附件: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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