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学院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编制2025年度学院预算文件要求,结合学院预算管理实际,现就编制我院2025年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和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和完善全面预算制度,积极筹措并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推进预算经费统筹协调,讲求绩效考核,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全力抓好学院收入预算的落实;支出预算编制要与各部门履行职能及学院事业发展的计划相协调,与学院财力相适应。
2.保重点,控一般。切实保障学院中心工作(任务)和重点支出需求,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学院各类资金统筹使用,清理整合和优化支出结构。
3.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部门按规定的方法和统一的格式规范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绩效和结余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4.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
5.加强预算公开。加强预算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二、预算编制内容
院内预算实行全口径编制,即学院及所属各部门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范围。2025年院内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由各部门依据国家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经费来源或收入项目测算编制。各部门需负责编制职责范围涉及的政府部门补助收入、各类教学服务(含培训办班、实验室创收)收入、科研课题收入、房屋场租收入、捐赠收入及其它各类零星收入等(格式见“部门收入预算表”)。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组成。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全院性的基本支出和学院运转与一般发展经费。全院性的基本支出预算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编报(格式见“全院性基本支出预算表”)。学院运转与一般发展经费由学院办公室根据学院教工人数、学生人数及相应定额、学院定额基数(综合考虑)计算控制额度。
2.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专项支出预算是指除基本支出预算经费之外,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预算。所有专项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并重点加强新增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各部门在申报新增项目预算时,要细化和量化编制绩效目标。各部门申请专项支出,须先将专项内容送学院办公室审核,由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按类别分别编制(格式见“专项支出预算表”)。
三、编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25年学院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确保2025年预算收支安排考虑周全(考虑年度所有相关政策及变化因素和各项工作按轻重缓急排序的支出需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切合实际,编报及时。
(二)各部门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编制本部门及管理职能涉及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测算依据及充分理由。
(三)为有效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从2019年底开始,对学院预算安排的经常性项目年底余额实行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2025年度预算需要考虑上年结转的经费余额,请各部门统筹考虑、合理编报。
(四)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对因情况变化已不需要或无法采购的支出预算,积极衔接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部门办理采购预算终止或变更手续。
(五)时间安排
1. 2024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将纸质和电子版预算材料(包括收支预算、相关说明)报送仁济学院7A108办公室(联系人:王晓伟,联系电话:86699388,邮箱:rjxy@wmu.edu.cn)。
2. 2024年12月31日前,学院办公室将汇总审核后统一编制的收支预算报送学院财务办公室(联系人:江青蓉、宋长森,联系电话:86689863,邮箱:1006256171@qq.com)。
按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要求,请各部门务必按上述时间报送2025年度预算资料。凡未按上述规定上报2025年度预算材料的部门及项目,学院在预算安排时不予考虑。
(六)预算编报相关表格见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2024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