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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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各学部、部门: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温医大﹝2019﹞75号)文件,现就关于报送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计划于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开始进修的教职工。
二、培养形式
国内访问学者、国(境)外进修、短期业务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部在制订年度教师培养计划时要合理安排,每学期外出脱产培养的教师数不得超过本学科教师总数的20%。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计划的,应在当年度的6月份前将调整后的师资培养计划报组织人事部。对于部分短期培训或上级临时决定的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3、未列入年度培养计划的教师一般不予派出。
4、培养的具体申请审批要求、流程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材料要求
请学部认真做好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附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部,其中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同时提交《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联系人:潘湛、邵微微 电话:85773767,邮箱:rjxyzzrs@126.com
组织人事部
2022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