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推荐的通知
根据市社科联《关于推荐2024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在温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温州。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发展潜力,团队意识强。积极参加省、市社科联组织的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2项(含)以上。
1.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下同)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1篇(含)以上(按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在各类期刊发表5篇(含)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被市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级(含)以上职能部门采纳1次(含)以上。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著作或编著,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
4.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级社科课题并已结项,或立项市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
5.近五年累积开展基层宣讲(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宣讲、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宣讲等)50场次以上。
(三)其他条件。
已入选“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的申报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市社科联核实后,自动入选“瓯江青年”。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温州市内社科工作者均可以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表(附件1,纸质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包含目录)。
2.单位推荐。申报人请于10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7A119办公室),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报送至校人事处。
3.学校推荐。校人事处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复核,并报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后续培养
市社科联对入选的“瓯江青年社科学者”优先安排科研课题和人才培训,开展重大课题结对帮扶,加强对个人事迹、学术成就的宣传。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申报表.docx 已下载31次
附件2:温州市“瓯江青年社科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已下载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