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长信箱
  • 监督举报
  • English
  • 新OA系统
  • 旧OA系统
  • 办事大厅
科研创新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创新 > 正文

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第十批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深入挖掘和整合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力量,形成研究特色与优势,以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文社科整体的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第十批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负责人至少已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和发表社科类一级论文1篇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负责人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厅级社科科研团队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2.鼓励组建多学科交叉的团队。团队成员不受年龄职称等限制,由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在校内组建3-5人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同一成果不能共享给不同批次的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

 

二、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3-5个。

 

三、经费支持

研究团队建设期限为3年,总资助经费10万元。分批下拨,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三年4万元。

 

四、考核要求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科研团队建设期满将统一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要求是在建设期内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同时完成以下三项成果:

 

1.团队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团队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1次或省部级领导批示2次;或研究报告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纳1次;

 

3.团队成员第一作者发表社科类一级论文3篇(负责人至少1篇;权威论文1篇等同于一级论文2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等同于一级论文1篇)。

 

研究团队建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期满未完成考核要求将自动撤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不用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已发表论文(SCI、SSCI论文及中科院分区证明、转载论文、CSSCI论文)和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证明。

 

2.申报电子材料打包以申报人名字命名(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别建立文件夹)于5月316:00前发至邮箱:121687932@qq.com,邮件主题:科研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

 

联系人:叶阳阳

联系电话:86680222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团队申报书.doc

联系我们

  •     招生电话:0577-866 82000
  •               0577-866 89885
  •     联系电话:0577-866 99388
  • 疫情防控热线:0577-633 55806
  •               0577-633 55981

学院招生微信

学院官方微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版权所有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校邮编:325035 浙ICP备11012900号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