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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优秀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市各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共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优秀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申报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调研成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求,形成观点鲜明、材料翔实、分析透彻的党政调研文章和咨政调研文章,着力推动全市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解题大攻坚,为我市奋力“续写创新史、打造第三极、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形成的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已参加市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评选的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涉密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均不予参评。在《温州政研》刊发的市委政研室课题、微课题成果,可作为评选温州市优秀党政调研成果和咨政调研成果的重要依据。

1.优秀党政调研成果。面向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等集体或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县(市、区)最多申报5篇,市直单位最多申报3篇,同一作者或同一调研团队同年度限报一篇,且不能以第二、三作者名义参与其他调研团队的申报。

2.优秀咨政调研成果。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智库集体或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每个单位最多申报3篇,同一作者或同一调研团队同年度限报一篇,且不能以第二、三作者名义参与其他调研团队的申报。根据《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文件规定,优秀咨政调研成果获奖者可纳入E类人才目录。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调研文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请以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形式上报(附件1)。调研文章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报,每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2);为符合匿名评审需要,相关信息一律以申报表为准,作者及单位信息请勿在文章中出现;有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信息,请务必在文中删除或隐去。调研文章如有获得领导批示、相关奖励或成果得到应用的,请以文件夹形式另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市直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智库的申报材料统一由本单位审核把关(盖章)后报送市委政研室县(市、区)由县(市、区)委办(政研室)组织申报,经初评后择优推荐报送。

申报材料请于10月8下午4:30前报送至学院教学科研拓展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murjresearch@wmu.edu.cn,逾期不再接收。


院级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222

联系地址:7A110

校级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99859

联系地址:同心楼417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4年9月26


附件:

附件1.温州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2.调研文章格式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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