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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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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各位老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围绕我市“5+5”产业,发挥科协系统人才组织优势,推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温州市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科学普及和学术智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温科协〔2022〕5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一)决策支撑类。围绕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优先支持“ 5+5”产业发展相关研究,重点推动发展战略相关研究、人民生命健康相关研究,以科技创新催生发展动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科技服务类。围绕我市“ 5+5”产业,面向基层、企业、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以学会企业(产业)创新 联合体、学会协同创新服务站、服务产业创新驿站、产业链 协同创新联盟等形式,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开展技术推 广、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引进、项目合作等活动和科 技中介服务。

(三)学术交流类。围绕科技创新、学科发展,鼓励学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以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家讲座、科技论坛等形式,组织开展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的高层次、跨科学、跨地区、综合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搭建培育“瓯越科技沙龙”等学术交流平台,营造学术氛围,促进学科发展。

(四)能力提升类。围绕提升市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的政治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通过有效开展青年科技人才托举、“产学研”融合创新、承接科协系统转移职能和培育党建服务品牌等,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惠及民生服务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学会管理, 增强学会生命力、凝聚力和组织力。

参考课题名称见《2022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各类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当代自然科学发展方向。

(二)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对自然科学学科发展、理论创新和普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预期成果明确,绩效目标显著,与现实需求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应用前景较好。

(四)申报单位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人员配备和创新实力,以往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已有的研究成果和转化应用实绩良好。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过上一级别或同一级别财政资金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2022年10月24日前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至教学科研拓展部,经学校审核、推荐后,汇总报送市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过温州市科协网站“服务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系统” 版块http://wzast.wenzhou.gov.cn/)提交立项申报资料。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或登陆;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和上传《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确认申报信息后,打印立项申报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签字盖章页(需在2022年10月30日前上传签字盖章页)

3.学校在系统平台上对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报资料齐全,格式正确,符合要求后,在线填写单位意见并提交;并下载打印立项申报汇总表,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并在组织信息管理详情页对应年度重点工作上传项中提交签字盖章页;

(四)原则上,所有立项项目均应于2022年内开始,且于2023年度内实施完毕,并进入验收阶段;

(五)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支出,确保项目经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项目流程

(一)申报公示。各类项目申报截止后,市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形式审查并汇总分类后,将申报项目在科协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将委托相关专家,根据竞争性分配原则和评审办法进行研究和评分,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三)立项发文。专家评审结果经市科协审议通过后在科协官网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立项项目,并下发立项文件;

(四)签订合同。各类项目立项后,市科协与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预期成果和绩效目标、经费额度和拨付方式、进度时限和预算支出等内容;

(五)过程监督。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市科协将对项目的执行实施情况、目标达成度、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过程监督和进度督查;

(六)验收考评。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验收报告书和考评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果和绩效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费决算编报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科协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并进行资料归档。

五、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叶阳阳;电话:86680222;邮箱:121687932@qq.com。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温州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各类课题指南.pdf

附件2: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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