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分为“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两类。其中我校教职工可申报类别仅限“揭榜挂帅”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
2.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根据前期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经专家评估, 形成相关领域榜单。(具体见附件1)。
3.补助额度及方式
对揭榜挂帅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申请资助额。对企业承担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5% (自筹经费可包括申报当年起的前期研发投入);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50%;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可给予100%的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市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项目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4.申报方式
采用按榜单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原则上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都应不低于3.0%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农业类企业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应不低于1.5%),企业原则上需成立满1年。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或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基础和重大科研项目。
2.已有在研基础性科研项目的,可再申报1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3.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和重点企业研究院依托单位可承担不超过2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4.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实名申报, 搜索“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选择“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存在产学研合作的自主申报项目须上传产学研相关的合作协议;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4年6月3日开放填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下午17:00。
(三)审核推荐。请申报人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murjresearch@wmu.edu.cn, 纸质版送至教学科研拓展部,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择优推荐并上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院校相关部门将根据科研诚信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原则上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及为主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员)的项目立项比例不低于50%。
(五)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申报人于2024年6月10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承诺书(附件2)、审查表(附件3)、项目研究方案、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和纸质版(附件2)、审查表(附件3),提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及其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我院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7日(周五)晚20:00前在线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将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的证明于2024年6月10日(周一)下午16:00前递交教学科研拓展部,将上报动物实验中心统一盖章,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络咨询
温州市科技局联系人: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 88925631
技术支持:“科企通” 黄良孟 88962019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吴衡 86689746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7-86680222 地址:茶山校区7A110教学科研拓展部。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4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