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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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7:02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在温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见》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树立典型人物,推动我市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温高校大学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本科院校所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承办单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活动安排

(一)高校推荐

1.根据通知要求,请各系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积极推荐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对象,各系至少推荐1人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以各系为单位,于5月18日前统一发送压缩包至邮箱:rjscz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所在系名称+典型人物”字样。联系人:蒋同学,联系QQ:1064267077。苏师13868889328/669328

(二)专家评选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报送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择优评选出2名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赴温州市参评。

(三)表彰宣传

1.主办单位将于6月份举办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2.获奖学生创新创业事迹将在温州高校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高校学习参考。

各系要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部

2023年5月12日

 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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