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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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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49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发挥党委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作用,加强教科人一体化贯通、产学研一体化联动、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研用奖一体化管理,突出成果导向,实施“有组织科研”,引导科创平台、科技企业、人才团队等围绕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战略导向,与国家、我省重大战略需要和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支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双一流196工程”院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提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支持助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培育国家战略人才梯队,支持战略科学家和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进行提名,本年度集中受理电子信息领域为主且具有一等奖水平的成果,并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原则上由省科学技术协会进行提名。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二)学校提名工作时间点

提名人请按规定时间填报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如提名单位有其他要求,则需同时满足提名单位要求。

时间

内容及要求

8月1日(周四)12时

提名系统开放

8月11日(周日)前

公示材料由学院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

(注意:公示内容需与提名书一致,不得修改

8月20日12点前

系统中完成提名项目的填报与提交

8月30日12点前

8月20至8月30日期间,可根据提名单位意见退回进行修改完善。

如有修改,8月30日12点前务必完成最终提交

9212时前

完成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

五、其他

(一)科学技术奖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提名负责人需按要求签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承诺书》,纸质版留档备查,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管理部门上报。

(二)各提名项目的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需取得知情同意,知情证明材料均存档备查(参考模板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一)学院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0557-86680222

(二)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吴老师,0577-86689746  

(三)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5409

专用成果联系人:0571-81051489

科普成果联系人:0571-85109226

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

监督电话:0571-87054143

电子邮箱:chengz@zjinfo.gov.cn


附件1.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2.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附件3.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附件4. 公示表、知情同意书、完成人合作关系、应用证明等模版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4年8月1日


附件:

附件-2023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