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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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1:22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位老师:

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西医类)申报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委省共建项目、一般项目两类。根据实际需求,2025年新设立成果转化项目、山区海岛县项目和卫生管理研究项目,均归属于一般项目。

(一)委省共建项目。

本项目必须符合《2025年度委省共建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1)明确的重点方向,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申报,医疗卫生机构单独申报不予受理,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优先申报。

(二)一般项目。

     校本部一般项目申报总限额为3项,且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的申报项目不低于40%(即2项)。各附属医院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申报。

该类项目聚焦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疾病防治需求,开展疾病防治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以及防控策略关键技术研究,引导广大卫技人员围绕实际问题,开展高水平的临床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要求选题贴近临床,具有转化应用前景,结果指标量化清晰。

除常规的一般项目外,2025年新增下列项目类别。

1.成果转化项目。结合当地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特色,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具有临床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高质量的成果转化研究。要求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等成果,并完成初步可行性验证,后续产业化前景良好。该类项目在一般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2.山区海岛县项目。面向“26+6”山区海岛县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和防控策略研究,优先支持省市对口帮扶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参与的研究项目。

3.卫生管理研究项目。面向省域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需求,围绕卫生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开展重大政策研究或管理创新研究,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政策建议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新模式。本项目必须符合《2025年度卫生管理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2)明确的重点方向,由医疗卫生机构或涉医类高等院校自主申报。

二、申报人要求

(一)基本要求。

应是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或涉医类高等院校的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前期项目完成质量好或有成果转化、已完成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的人员予以优先支持。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 已主持一般项目3项及以上,仅允许申报委省共建项目;

2. 已主持委省共建项目3项及以上;

3. 主持在研一般项目2项,或主持1项在研委省共建项目;

4. 主持本计划项目,但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或近3年有终止情况;

5. 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类在研项目;

6. 同时申报2项及以上本计划项目;

7. 委省共建项目申报内容超出申报指南,或已获其他政府科技计划资助;一般项目申报内容,已获得其他政府科技计划资助;

8. 近5年有学术不端记录;

9. 开展临床研究但未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备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3次以上。

三、其他要求

(一)经费配套。

省卫健委要求立项项目需不少于1:1 配套经费支持,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牵头单位不少于1:5,参与单位也要提供足额的科研经费。对无资助的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少于5万元。

省卫健委要求立项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配套,但由于我校除省部级(含省部共建项目)及以上项目给予部分配套外,其余项目不予以配套的,故此,对于校本部申报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人需自行解决配套经费的问题(配套经费要单独建账,可以从现有的本人或他人的学校配套经费里划拨,或自缴现金的方式),填报《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承诺书》(见附件 3),经学院审核后留档保存,待立项后上交学校科技处。

(二)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强化验收环节的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验收结果与后续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人才项目推荐等挂钩。

(三)预期成果。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防控策略等产出,支持县级将临床诊治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作为产出指标。

(四)诚信伦理。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伦理准则,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不受理可行性报告重复率高于30%的申报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需获得伦理审查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位课题负责人2024年7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4),2.审查表(附件5),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联系人:金博闻,联系电话:86689977,邮箱:11057776@qq.com

(五)研究备案。开展临床研究的,应按要求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登记备案。如发现个人3次以上未及时备案,暂停个人当年度本项目申报资格;单位未登记备案数量有增长趋势,予以通报批评,并减少该单位的项目立项数量。

(六)生物安全。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须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须提供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向国外提供生物样本资源和信息的,应取得国家科技部门备案。

(七)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请各二级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7月17日前在线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伦理审查,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二级单位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13676491692),逾期不予受理。

(八)廉洁规范。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请托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立项的,经查实立即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下午 17:00。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审核和确认上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课题负责人统一7月19日上午9: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murjresearch@wmu.edu.cn,7月22日(周一)上午8-10点《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7)纸质稿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电子版发送至wmurjresearch@wmu.edu.cn;

学院将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后上报,若申报项目超过学校推荐限额,将另行组织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通过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www.msttp.com),点击“医学科研-科研项目”进入申报系统在线申报。

2)单位初审。申报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或核减分配名额。

3)项目推荐。主管单位按流程根据限额数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

4)项目立项。单位推荐后,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五、联络咨询

1.学校联系人:池老师、吴老师

电话:0577-86689746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421室。

2.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联系人: 白洁、叶瑛

电话:0571-87709394、0571-87709131

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杨再峰、朱斐

电话:0571-87709658、0571-87709396

技术支持 秦希希

电话:13295815007

邮箱:kjzx@zjwjw.gov.cn

3.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7-86680222

地址:茶山校区7A110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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