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学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行政系统 > 教学科研拓展部 > 通知公告 > 教学教育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6:15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学部、老师: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理论与实务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双高四新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研究选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6),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和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
  3.
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
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采用系统申报,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或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以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kypt.chaoxing.com/-教学改革-“仁济学院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进行提交。

2.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可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研究课题3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2

3.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学校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部于45日前在系统上完成审核推荐,并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仁济学院教学科研拓展部,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潘晨旻、林瑾;联系电话:665656686277;联系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7A110办公室。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6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2023313


附件: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浙江省高教育学会2023 年课题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6.“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研究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