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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20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学部部门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温医大﹝2019﹞75号)文件,现就关于报送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计划于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开始进修的教职工。

二、培养形式

国内访问学者、国(境)外进修、短期业务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三、注意事项

1、各学在制订年度教师培养计划时要合理安排,每学期外出脱产培养的教师数不得超过本学科教师总数的20%。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计划的,应在当年度的6月份前将调整后的师资培养计划报组织人事部。对于部分短期培训或上级临时决定的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3、未列入年度培养计划的教师一般不予派出。

4、培养的具体申请审批要求、流程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材料要求

学部认真做好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附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部,其中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同时提交《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联系人:潘湛、邵微微  电话:85773767邮箱:rjxyzzrs@126.com

 

组织人事部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23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xls

2.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读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