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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4:14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部门、学部:

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的,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教师,可以在线申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教师任教年限的计算指退休时间之前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累计时间,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

一、在线申领办法

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经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信息自动核验,审核通过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

二、在线申领实施时间

教师本人可在符合申领条件的次月,按规定办法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建议于2024年7月9日前申领。

、注意事项

(一)教师本人须在申领证书前把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任教经历准确无误地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s://jiaoshi.zjedu.gov.cn/),为在线核验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请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中选择“普通登录”,用身份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若忘记登录密码,请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重置密码”为主题,将“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rsczhk@wmu.edu.cn,重置的密码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


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3


附件:

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领操作指南.pdf 已下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