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组织人事部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第六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58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根据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温州市市本级第六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通告》,现就我院做好2023年温州市第六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等详见通知(http://zjj.wenzhou.gov.cn/art/2023/11/9/art_1229752979_58927064.html)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对象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以电子形式提交申请材料(见三)至邮箱(邮件主题:姓名+申请第六批人才房)。组织人事部对申请对象资格初审以及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温州人才之家平台。

邮箱账号:rjxyzzrs@126.com

三、申请材料

 (1)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申请表(将电子版以word形式发送);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

3)全职工作合同(提供合同所有页面,有签字、盖章、落款日期,尚在合同期内,若为续签合同,则原始合同一并提供);

4)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材料,浙江政务网首页“个人服务”可下载有红色电子章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注意其中“养老保险”一列的数据不可为空);

(5) 婚姻状况材料(单身需要《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已婚需要“结婚证”以及《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离异需要“离婚证”以及《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

(6) F1类人才需相应提供中小学 (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 10 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四、申请对象需自行在温州人才之家平台上完成人才认定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docx

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