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组织人事部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思政人才“领雁计划”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6:18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与针对性,学校经研究决定,实施思政人才“领雁计划”。学院现就2023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从学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党务干部中共遴选5-10 人。仁济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优良,对育人事业充满热情,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学效果良好,科研能力较强,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满五年。专职辅导员应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生基础工作扎实,且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五年。专职党务干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在思想政治领域有思考、有探索、有成效,且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五年。

(三)育人业绩较为突出,在育人工作方面有较为深入持续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且已产生较好影响。

(四)此次人选年龄要求为:截止2023年1月1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思政人才“领雁计划”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部门或学院提出申请。

(二)单位初评。所在部门或学院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及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初评结果需经所在部门或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讨论并公示。

(三)学校评定。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培养人选。

(四)公示确定。建议培养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确定正式培养人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9月18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地点:同7A119办公室,邮箱:rjxyzzrs@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邵微微,电话:85773767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2023年98日

附件: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思政人才“领雁计划”实施方案(试行).pdf 已下载67次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思政人才“领雁计划”申报表.doc 已下载56次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思政人才“领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已下载4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