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在学院内掀起树典型、学典型的校园新风,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在全院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单项奖学金”评选活动,集中展示仁济学院青年学生不同领域的精神风貌,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和鼓舞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学院的育人工作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积极上进;
3、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凡当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处分,取消该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二、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应本着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各系党总支在设置比例范围内进行评选,若条件不符合,单项奖学金可空缺。
(一)评选项目及金额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志愿公益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7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均为500元,学业优秀奖学金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其余6类奖学金的奖励总比例控制在学生数的13%以内。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学习成绩良好,评选当年无不及格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相应单项奖,每位学生限报一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不受名额限制。
1、学业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前15%,但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
2、学习进步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及以上。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2%。
3、创新创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3%。对于依据《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已获得相关奖励的学生,则只授予荣誉称号,不再发放奖金。
4、志愿公益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在学校或社会产生良好影响的学生。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2%。
5、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担任社会工作满1学年且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2%。
6、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团队或个人。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2%。
7、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活动比赛中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团队或个人。奖励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2%。
(三)评选办法
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奖学金的统筹、协调和评审工作,各系党总支具体负责奖学金评选的组织工作。
2、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可兼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单项奖学金采取学生申请、各系党总支评审、学院审核的方式评选产生。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把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后上报。
(二)各系党总支将奖学金初评名单在报送学院之前,应事先在系部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获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个人均需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各系党总支统一汇总(包括电子稿和纸质稿),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稿件发学院邮箱rjxyxgb@wm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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