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现就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须本着实事求是和“按需设岗,分工明确”的原则,确保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旨在帮助在校贫困学生缓解经济困难,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3、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只有在教职工工作量满负荷的情况下方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每位老师至多设置一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学期初申请),临时用工可根据实际在需要用工前申请,用工申请均须经过主管部门同意,资助中心审批并确定勤工助学人数。
4.各用工单位在用工期间,其原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再工作,需第一时间告知资助中心,并发送用工申请经审批再次招募。若未经审批,私自用工,则不予发放工资。
5、每个部门请指定老师,进行该部门勤工助学工作对接。请仔细阅读仁济学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仁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细则》,按要求报送需求和用工。
二、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及招聘流程
1、请各用工单位认真梳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实际需求,对目前在岗学生本学期是否继续留用作信息确认后(包括学生下点见实习、学业情况、工作表现等原因),填写《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于2 月 22日前电子稿发送至1970435519@qq.com。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563(茶山校区)
项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726(滨海校区)
2、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对岗位审核确定后,在网上公开进行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招募。
3、组织用工部门进行招募面试,用工部门对面试通过学生试用一周后确定录用名单,并填写《仁济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录取名单》,将电子版发至1970435519@qq.com备案。
三、勤工助学招聘录用要求
1、为激励学生自强自立,我院实行以勤工助学报酬代替困难补助发放的资助模式,请各用工部门在岗位设置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录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应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至少达50%以上,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2、各用工单位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或不适合学生参与的工作,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工作量每周不得安排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期末迎考阶段不再安排学生用工)。
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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