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办法,现就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 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省财政厅、教育厅2023年分配仁济学院名额6名,实行等额评选,奖励标准8000元/人。
三、评选工作时间进程安排
1、9月21日,学院下达国家奖学金预分配名额,启动评选工作。
2、9月21日—10月6日,各系组织学生提交申请,并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各系推荐2名特别优秀的学生报送材料。
3、10月7日-13日,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审核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10月13日-10月20日,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系必须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系里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请在院内一定范围内公示。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引导,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4、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纸质稿及电子稿(附件1);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样表填写。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次序与申请审批表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核查。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构成情况、评选方式、评选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内容。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同仁楼7A115室,电子稿发至:rjzzfzzx@163.com,纸质稿送至7A115办公室,联系人:项老师,63355993,李老师:86699720),截止时间,10月6日,逾期不候。
附件:
1.国家奖学院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