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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在温高校首批市级“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6:13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首批市级“优秀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院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树立朋辈心理互助榜样,发挥朋辈间关爱互助和引领带动的作用现决定选拔推荐在温高校首批市级“优秀心理委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二至大五年级本专科生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目前在任,大学期间至少担任一年及以上心理委员,且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心理委员或院级优秀心理委员荣誉;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相关培训、活动,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能够主动分享经验,推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4.助人表现突出,积极为班级同学服务,关心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能够主动发现并帮助同学解决心理问题,有效开展朋辈心理辅导。面对同学的心理危机,能够迅速、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并配合后续处理;

5.积极向班级同学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有效推介校内外心理健康服务资讯;

6.认真落实学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安排,产出优秀的活动成果及作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创新、实效突出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班级同学参与度高,反响良好,班级同学综合心理素质得到提升;

7.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8.其他:工作特色突出,影响广泛,在重大心理健康教育赛事成绩突出及心理危机预防实效显著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市级“优秀心理委员”由各系党总支考察、推荐1名报送到学院,学院组织线下现场评比,择优推荐2名参加市级评选

候选人须填写《在温高校市级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另附个人事迹及相关佐证材料。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相关佐证材料: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佐证材料。

请各系于11月29日16:30前将推荐表《在温高校市级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2644656711@qq.com。学院线下现场评比采用PPT汇报形式,每人限时6分钟,评比暂定时间为12月2日,地点为茶山校区,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市级评选时间、地点待定。

、注意事项

请各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抓好系里选拔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未尽事宜请联系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田丹0577-86699549


附件:在温高校市级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1125  



附件:

附件:在温高校市级优秀心理委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