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把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积极寻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心理委员,推动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一步促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决定开展“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比条件
1、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注意工作方法,能够有效地与老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没有受到学校、院系的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参评者任期必须满一年,出色地举办过至少二场心理主题班会,班级同学反响良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连任两年或者两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4、坚持有效实施五“心”护航计划,认真填写心理委员工作手札。
5、注重维护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工作,能敏锐地察觉到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并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及相关部门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6、每月能以文字形式,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多个维度对本班学生的近期心理状态向辅导员进行报告。
7、充分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
8、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心理委员培训。请假次数未超过2次。
三、评选比例
按照宁缺毋滥、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各个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系各班心理委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推荐审核。各个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各个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由各个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议推荐,被推荐的心理委员上交心理手札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审批表》,各个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签署意见,上交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根据《审批表》、《心理手札》等材料以及心理委员参加团体辅导培训、开展班级心理主题班会等情况择优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质量。
2、请各个学生认真准备材料,6月20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审批表》和《仁济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到各自辅导员处。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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