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报送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 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按4%的比例确认。
二、评选程序
(一)各系推荐、初审、公示。根据《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附件4)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中,依据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评定,并进行初审、公示。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系推荐的省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上报浙江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后颁发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系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收齐初审,登记表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3(字数控制一张纸内,不可另附纸张),待省厅发放纸质登记表后再填写纸质版。
(二)请各系于2023年2月27日(周一)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稿、《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电子稿及名册纸质稿一式两份(A4、70g以上纸张印制,加盖公章)报送仁济学院就业服务与指导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送renjijyzx@163.com。联系人:陈若敏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9549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3.登记表填写模板
4.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
5.毕业生综合成绩列表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