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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招聘3人|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4日 18:26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是由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和鄞州三院,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咸祥镇中心卫生院、茅山镇卫生院、塘溪镇卫生院等9家分院组成。根据有关规定及医疗业务发展需求,咸祥分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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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身体健康,198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4.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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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相关分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相关分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进行资格终审后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等。

3.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