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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 鄞州区钱湖医院公开招聘公告发表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0:54 流览量:次 作者: 分享到: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因⼯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针政策,遵守纪律、品⾏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招聘职位及指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员于2025年6⽉3⽇—6⽉9⽇将《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投⾄邮箱nbsyzqqhyy@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574-55226118(⼯作⽇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

2、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医院组织进⾏相关笔试(⾯试)、考核,具体时间另⾏通知。

3、体检

体检⼯作参照《浙江省⼈事厅、浙江省卫⽣厅转发⼈事部卫⽣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的通知》(浙⼈公〔2005〕68号)、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厅关于转发《⼈⼒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部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的通知》(浙⼈社发〔2010〕109号)及⼈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3〕58号)执⾏,体检费⽤⾃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考察。报考⼈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资格。

4、考察

考察⼯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考察⼯作细则(试⾏)》(浙⼈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考察⼯作细则(试⾏)〉有关条款的通知》(浙⼈社发〔2014〕149号)执⾏。⾃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单位提交书⾯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的淘汰。

5、公⽰、录⽤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员进⾏3天公⽰。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期满后⽆异议的,拟聘⽤⼈员办理聘⽤⼿续。⽆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的,视作⾃动放弃。在办理⼈事关系转移或报到⼿续时,若发现应聘⼈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资格。聘⽤⼈员不⾜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员中从⾼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卫健局备案。

以上编外⼈员由宁波东⽅众诚⼈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