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持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疗卫生事业振兴计划。根据《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若干名,其中研究生不限毕业时间,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
3.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5.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
6.玉环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玉环市定向培养卫技人才不得报考;
7.所有人员考试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暂定)
1.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
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和体育场
3.2023年3月25日上午8:30-12:00
4.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市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的指导与监督。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经确认在体检前三天放弃的,将从笔试合格人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之后将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聘用前,考生应办理好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其他事项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底。
2.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聘用人员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护理专业受聘人员1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予以解聘;除护理专业外的受聘人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3周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人员5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的,一律予以解聘。
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变更户籍服务处所或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6.聘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服务期年限要6年及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才允许调动。
7.考试违纪人员按最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本次招聘的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总院、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总院、玉环市中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报备员额制;玉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环市妇幼保健院为全额事业编制;其他分院为差额事业编制。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5年内不得录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6-87210051
监督电话:0576-87228133
来源|玉环市卫生健康局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