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内、离终考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国家考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和学生证,参加等级考试的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号或者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考试证和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准考证置于座位左上角。
3. 考场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有疑问,举手示意,除试卷印刷字体不清楚外,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其它与考题有关的任何问题。
4. 不准将手机、呼机、小灵通等通信工具及电子字典如文曲星、商务通、计算器等具有记忆存贮功能的器具带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关机后集中放置于监考老师指定地点。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老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5.考试时须带齐文具用品,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其他考生借用。
6. 闭卷考试时不得将课本、笔记本、复习提纲等(不论和考试内容有关与否)带入考场座位;开卷考试时不得携带规定之外的材料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集中放置于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各类考试都不准将手袋、书包等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7.考试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准作弊,凡被发现考试作弊的,
按《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考生考试违规的若干规定》和《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条款予以处理。
8. 以下情况,监考人员可以令考生退出考场,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1) 考试未按规定携带相应的证件的;
(2) 未按准考证号或监考人员的要求就座的;
(3) 至试卷发放时,仍不听监考人员劝告继续进行违反本规则的行为的。
9. 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严禁考生自带纸张。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的,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不得拖延交卷时间,不得在场内或考场附近高声谈论。
10. 不准以任何理由擅离考场,否则以放弃考试论处。如急需出考场者,需先举手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下一篇: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生实验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