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部、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究事关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推进新时代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2.全域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发展研究
3.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研究
4.建立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创新研究
6.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研究
7.浙江特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研究
8.康养体系建设创新实践研究
9.新时代中国殡葬文化建设研究
10.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11.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12.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3.民政标准化规范化研究
14.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二、申报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5127404@qq.com,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研拓展部。
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月底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
立项课题将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省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根据选题方向开展自主研究,并于6月25日前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电子邮箱邮箱675127404@qq.com,参加“2021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省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21年全国民政论坛评奖。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民政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
(二)结题报告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保证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
(三)特别说明:浙江省民政厅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经费自筹课题研究成果要在2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县局级领导批示(含成果要报采纳)。研究成果须首要标注“浙江省民政厅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结题时达不到承诺条件的不予申请结题。
四、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3月27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自惟
联系电话:0577-86680222
电子邮箱:675127404@qq.com
联系地址:同仁楼7A110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1年3月15日
附件: